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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201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0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学院及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微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其中,满足(3)、(4)的人员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参加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受与我校签订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EM)、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相应的条件。

⑴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⑵报考法律硕士035101(非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

⑶报考法律硕士035102(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

7.推荐免试生

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学院的复试。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二、报名

1.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和照相,北京理工大学考点(1107)的考生必须网上交费,其他考点按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政策执行。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 报考点选择。网上报名时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选择报名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设计与艺术学院的1304L1美术学、130500设计学、1305J1数字表演、08523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135108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1107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招生单位公告)。

3.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4.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阶段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考生,将影响考试。①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②正式报名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研招网将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③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现场确认结束前未能提交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6.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151226日至1227日。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 考生须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不转档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需要将档案转至我校。

六、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理工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信息发布。2015年1214日至12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将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d.bit.edu.cn)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2.为保证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到考生,请报名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拟录取考生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16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强军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已在专业目录中公布,此计划只用于强军计划考生的招生,报考此计划考生须在报名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等)。

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研究生院招收光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其他详细信息见珠海研究生院招生简章报考该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中注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研究生院”。

5.录取为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的学生,我校将不提供宿舍安排。

八、按照教育部相关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其中,博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10000/年,硕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8000/年,具体交费标准请咨询招生学院。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博士12000/年,硕士6000/年;学校助学金博士10000/年,硕士4000/年;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超过40%,其中,博士10000/年,硕士8000/年。优秀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管、助研岗位,供研究生选择。奖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九、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十、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主页:http://www.bit.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grd.bit.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912286     

传真:01068945112

电子信箱:yjszb@b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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