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中国画学院
录取原则:1、01-16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4分,34分,325
分);美术史论≥61分。
2、17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4分,34分,
325分);
3、破格录取:各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外语单科降10分。
造型学院
录取原则:1、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4分,34分,325分);
美术史论:专业第一名≥60分,专业第二名≥75分。
2、破格录取:各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外语单科降10分。
人文学院
录取原则: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政治34、外语34、总分325),成绩总分≥323分(成绩总分计算方法: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与政治、外语分数相加构成总分),专业单科成绩≥60分;面试≥82分。
设计学院
录取原则:1、01-21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4分,34分,325分);专业第三名,在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4分,34分,325分)基础上专业总分大排名,录取前五名,专业总分≥247.7分。
2、22研究方向专业前三名,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4分,34分,325分);
3、破格录取: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外语单科降10分。
城市设计学院
录取原则:1、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4分,34分,325分);
专业史论≥100分(150分制)。
2、破格录取: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外语单科降10分。
建筑学院
录取原则:1、建筑学: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280分);专业成绩总分在建筑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设计基础、建筑设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22.5分。
2、风景园林学: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280分),专业成绩总分在风景园林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设计基础、景观设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45分。
3、城乡规划学: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280分),专业成绩总分在城乡规划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设计基础、城市设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75分。
4、设计学2: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4分,34分,325分),专业成绩总分在设计学2方向内大排序(专业成绩总分为美术史论、素描色彩、命题创作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67分。
实验艺术学院
录取原则:外语、政治和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4分,34分,325分);专业课成绩总分≥570分,
美术史论≥63分;专业课成绩总分≥562分<570分,美术史论≥74分。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录取原则:1、中国画学院:汉语≥72分,美术史论≥61分;面试≥120分。
2、造型学院:①油画系:汉语≥71分,美术史论≥66分,面试≥120分。
②版画系:汉语≥79分,美术史论≥69分,面试≥142分。
③雕塑系:汉语≥69分,美术史论≥60分,面试≥139分。
3、实验艺术学院:汉语≥82分,美术史论≥92分,面试≥130分。
4、设计学院:汉语≥61分,专业课成绩总分≥240分,面试≥90分。
5、建筑学院:汉语≥64分,专业课成绩总分≥316.5分,面试≥135分。
港、澳、台、华侨
录取原则:1、造型学院:①油画系:专业课成绩总分≥500分,面试≥139分。
②版画系:专业课成绩总分≥460分,面试≥145分。
③壁画系:专业课成绩总分≥492.5分,面试≥120分。
2、人文学院:专业课成绩总分≥158分(100分制)。
3、城市设计学院:专业总成绩≥292分。
4、实验艺术学院:专业课成绩总分≥541分,面试≥135分。
外籍学生
录取原则:1、中国画学院:专业课单科成绩≥110分(150分制)。
2、造型学院-油画系:专业课单科成绩≥109分(150分制)。
3、人文学院:专业课成绩总分≥168分。
4、设计学院:专业总成绩≥258分。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