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2013年共有82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3个专业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代码:085239)外,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将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
二、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标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正式成绩单)、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原件)以及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5)已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注意事项: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2012年9月底前与我校拟就读的学院联系申请推荐免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在全国统一报名时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
●根据教育部规定,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建筑与艺术学院 010-51684824王老师
语言与传播学院 010-51688622卢老师
有关参考书目请与我校教材科联系,电话010-51688681
011建筑与艺术学院 招生人数:55人(推免生不超过29人)
联系电话:010-51684824 联系人:王老师
专业、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081300 建筑学
0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22 (推免不超过11人)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 302 数学二 或 618 建筑历史 ④ 501 建筑快题设计(6小时) 或 992 大学物理 |
11101 建筑综合知识 或 11102 建筑技术综合知识 或11103 建筑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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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01、02、03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本科专业或室内设计、园林景观及其相近专业的考生,不招收其它跨专业考生;01、02、03方向初试科目必选618建筑历史和501建筑快题设计,复试科目必选11101建筑综合知识;04方向可接收跨专业考生,初试科目可选组合一:618和501或组合二:302和992;复试科目可选11101或11102或11103。 |
083300 城乡规划学
01 城市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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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推免不超过3人)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 614 城市规划基础 ④ 502 城市规划快题设计(6小时) |
11104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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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本科专业的考生报考,不招收跨专业考生(园林景观及其相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允许报考)报考。 |
130500 设计学 |
14 (推免不超过7人)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 619 设计理论 ④ 850 设计创意 |
11105 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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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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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8 (推免不超过6人)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 英语二 ③ 302 数学二 ④ 501 建筑快题设计(6小时) 或 992 大学物理 |
11101 建筑综合知识 或 11103 建筑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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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建筑及城市设计方向的专业学位。01、02方向考生初试科目必选501建筑快题设计,复试科目必选11101建筑综合知识;03方向考生初试科目可选501建筑快题设计或992大学物理,复试科目可选11101建筑综合知识或11103建筑物理。 |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
4 (推免不超过2人)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 英语二 ③ 337 设计概论 ④ 994 设计基础 |
11105 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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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考试范围 |
备注 |
337 设计概论 |
中国工艺美术史、西方现代设计史、设计概论的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中西方设计理论的基础知识,具备对相关设计理论的理解水平、对设计现状的分析能力、对自己设计观点的阐述水平,以及将设计理论中的观念与现实中的设计现状进行联系和综合分析的能力。 |
初试科目 |
501 建筑快题设计 |
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中小型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设计。以单体建筑为主,包含规划和场地设计等,可能涉及建筑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景观、地域文化等设计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 |
初试科目 6小时 |
502 城市规划快题设计 |
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城市规划设计的知识和表达能力,包括城市规划设计的基本理论与设计方法,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构思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创新及设计思维的图面及空间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 |
初试科目 6小时 |
614 城市规划基础 |
城市规划原理,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中国城市建设史,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发展历程2、城市规划学科的任务3、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方法4、城市规划编制的法规与规范5、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发展前景6、对中外城市规划差异的理解7、对中国当前城市规划问题的认识8、对世界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新理论与新方法的掌握。 |
初试科目 |
618 建筑历史 |
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外国近现代建筑史。掌握中国建筑历史、外国建筑历史的基本知识,具备对中外建筑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些主要历史现象进行分析、解释及综合的能力。对近现代建筑学发展中的经典理论、建筑历史文化遗产及保护相关知识有一定了解。 |
初试科目 |
619 设计理论 |
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设计概论、世界现代设计史 |
初试科目 |
850 设计创意 |
设计用铅笔等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以创意表现基础、形象造型表现等艺术设计基础为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 |
初试科目 |
992 大学物理 |
1.力学,2.热学,3.电磁学。掌握质点和刚体运动规律,液体、气体运动特点,机械振动和机械波动,掌握热力学基本计算,理解分子运动论,掌握电场、磁场概念,理解电磁振荡概念等,了解相对论、量子力学等近代物理概念。 |
初试科目 |
994 设计基础 |
设计工具由考生自备,不指定考试范围。 |
初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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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 建筑综合知识 |
建筑设计原理、建筑构造、城市设计理论。掌握一般民用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规范及标准。熟悉一般民用建筑的房屋构造,掌握建筑构造设计的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熟悉建筑重点部位的构造节点、构造措施和材料做法。了解城市设计的目标、任务及主要方法,了解城市设计相关理论及技术手段。 |
复试科目 |
11102 建筑技术综合知识 |
包括建筑物理与建筑构造两个部分,其中建筑物理60%,建筑构造40%。掌握建筑热工学、建筑光学和建筑声学的相关理论体系及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计算;理解相关物理现象及其原理;能熟练应用原理及基础知识分析和论述各种建筑物理技术特点。掌握中小型民用建筑构造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建筑工业化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构造的一般构造原理和基本构造方法;能根据建筑材料及一般结构知识进行一般中﹑小型民用建筑的构造设计,完成平﹑立﹑剖面及部分构造详图的设计。 |
复试科目 |
11103 建筑物理 |
建筑概论基础知识,建筑物理基础知识及基本实验原理。重点掌握建筑热工学、建筑光学和建筑声学的相关理论体系及基础知识,理解相关物理现象及其原理;能熟练应用原理及基础知识分析和论述各种建筑物理技术特点;掌握建筑物理实验的基本原理。 |
复试科目 |
11104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城市规划、城市与建筑历史、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工程学、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法规、园林规划等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应用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解决和分析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实际问题。 |
复试科目 |
11105 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
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工具由考生自备;不指定考试范围。 |
复试科目 |